全国第二届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
[中艺网 发布时间:
2009-08-16]
征稿通知
为了弘扬书法艺术,建设和谐文化,展示当代青年的书法艺术成就,推动书法事业的繁荣发展,中国书法家协会确定在宁波市举办全国第二届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现将展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中国书法家协会 宁波市人民政府
承办:宁波市文联 宁波市书法家协会
协办:浙江省书法家协会
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
宁波美术馆
二、组委会
全国第二届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组委会由中国书协和主办、承办及协办方有关领导组成。
三、评审委员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负责评审工作。
四、投稿要求
(1)18—50周岁的作者均可投稿。
(2)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联赋等。
(3)规格:书体不限,高度、宽度不超过六尺,以竖幅为宜,不收册页。
(4)篆刻作品:印蜕数量最少不少于6方,最多不超过12方,边款2方以上。作者自制竖式印屏,尺寸为66x45cm或132x33cm。
(5)请在作品背面右上角用铅笔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性别、所在单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及邮编(请务必
使用正楷登记)。投稿时需附身份证复印件,填写《投稿登记表》,登记姓名必须与身份证姓名相同,请勿使用笔名。
(6)草书须附释文,篆书附释文出处及释文版本的复印件。
(7)每件作品须通过邮局汇参评费30元。
(8)作者投稿数量不限,但必须一次投齐,每件作品均需汇寄参评费,禁止化名重复投稿,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9)来稿作品一律不退,敬请谅解。主办单位对所有作品拥有所有权和出版权。
五、评选
本次大展评委会对全部作品进行评审,并及时公布获奖、入展名单。如发现个别代笔的,通知作者到现场进行测试;未到现场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获奖、入展资格。
全国第二届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评出获奖作者共30名,其中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入展作者400名左右。
六、展览时间、地点
2009年9月于宁波市美术馆展出。
七、出版
组委会负责出版《全国第二届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作品集》。
八、作者待遇
1、获奖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证书;一等奖每人10000元,二等奖每人8000元,三等奖每人6000元。入展作品(不含获奖作者)收藏费每人400元。分别赠送每位入展作者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入展作者具备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九、征稿日期
自见报之日起开始,截至2009年6月2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十、收稿和汇款地址
作品寄稿地址:宁波市人民路122号 全国第二届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征稿办公室(宁波美术馆内) 邮编:315020
收稿人:李忠庆 王静 收款人:张琳
联系电话:0574—87661718 0574-87643222-2702
十一、凡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二、在未经本会定稿之前,相关征稿通知已在部分网站、报刊上登载,该稿并不代表本会正式文件。征稿启事均以中国书法家协会网4月8日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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