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六届楹联书法作品展
[中艺网 发布时间:
2009-08-16]
征稿通知
为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和谐文化,展示中国书法的艺术成就,推动当代书法艺术进一步繁荣,中国书法家协会确定在大庆市举办全国第六届楹联书法作品展。
现将展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 办:中国书法家协会
联合主办:中共大庆市委、大庆市人民政府、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承 办:大庆市书法家协会、大庆油田文联、大庆市文联、
协 办:黑龙江省书法家协会
二、组委会
全国第六届楹联书法作品展组委会由中国书协和主、承办方有关领导组成。
三、评审委员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负责评审工作。
四、投稿要求
(1)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楹联,提倡自作联,尤其欢迎反映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内容的楹联书法作品。
(2)规格:书体不限,高度不超过六尺。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3)请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性别、所在单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及邮编(请务必使用正楷登记)。投稿时需附身份证复印件,登记姓名必须与身份证姓名相同,禁用笔名。
(4)草书须附释文,篆书附释文出处及释文版本的复印件。
(5)每件作品须通过邮局汇参评费30元。
(6)作者投稿数量不限,必须一次投齐,每件作品均需汇寄参评费,禁止化名重复投稿。
(7)此次活动全部作品不退稿。
五、评选
本次大展评委会对全部作品进行评审,并及时公布获奖、入展名单。如发现个别代笔的,通知作者到现场进行测试;未到现场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获奖、入展资格。
全国第六届楹联书法作品展评出获奖作者共30名,其中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入展作者400名左右。
六、展览时间、地点
2009年8月于大庆市展出。
七、出版
组委会负责出版《全国第六届楹联书法作品展作品集》。
八、作者待遇
1、获奖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证书;一等奖每人10000元,二等奖每人8000元,三等奖每人6000元。入展作品(不含获奖作者)收藏费每人400元。分别赠送每位作者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入展作者具备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九、征稿日期
自见报之日起开始,截至2009年5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十、收稿和汇款地址
收稿地址: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政府全国六届楹联展征稿办公室,邮编:163311
收 稿 人:董洪涛 刘笑尘
联系电话:0459-4680580 13945953077
汇款地址: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政府全国六届楹联展财务组 邮编:163311
收 款 人: 段全景
十一、凡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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