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家“按职位论价格”不可取 应由市场决定
[中艺网 发布时间:
2008-10-28]
最近湖南书法家协会新近公布的一份“湖南省书法家协会会员作品润格表”,引起了轩然大波。在润格表里,书法家被分为5个等级,最底层的是省书法家协会会员,其他从下到上的分别是省书协理事、省书协副主席、中国书协会员、省书协主席和中国书协理事。作品价位和书法家级别成正比。如书法作品,会员每平方尺只有300元至500元,而主席的价格则是每平方尺2000元至3000元。招牌题字的差距更是惊人,根据这份参考价,会员每个字300元,主席每个字3000元,相差10倍之多。
可是,官当得大,字就一定值钱多吗?这引起了业内的一些议论。
职位高低不等于艺术高低
笔者当即持否定态度,书法的定价和其在官场的职位是毫无关系的。书法家作品的价格本身,不是争议的焦点。关键是书法家“按职位论价格”的做法,让许多人难以理解、接受。“下级服从上级”,这在官场上是“潜规则”,也是明摆着的事实。人们习以为常。但书法家协会毕竟是群众艺术团体,而艺术作品毕竟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不能硬性规定。虽然,书法收藏者在收藏作品时,必然会考虑到书法家的社会知名度、影响力,但书法作品的价值不一定随职位高低而增减。
第一,职位的高低并不等于艺术成就的高低。书协虽是民间团体,但是也有官方级别。职位的高低有时并不是会员选举的,也有可能是指定的。当然,书协主席一般认为是民主选举,这不过是表面现象,而且书法大家也不一定愿当这个官。换句话说,就是书协主席不一定就是书法造诣最高的。
按理说,艺术都有规律性,书法作品的艺术评价有很大的主观性,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而且书法作品也不会因官位而提升艺术价值。那为什么湖南书法家协会还要弄出一个书法价目表呢?是因为社会上对书法艺术能真正理解、知道优劣的人太少,他们没有鉴别力,只能依据植职务高低决定价格,这样造成了职务越高,价钱越贵。也就是说,书法作品的艺术价值已经退居次席,关键是谁写的,比如在一个市一个县,最贵的字一般不会是书法家的,而是市县领导的,因为市县领导的字比书法家的字更有“说道”。
第二,书法作品的价格高低,还取决与书法家艺术的成熟度。就比如上海中国画院一级美术师、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上海书法家协会主席周慧珺,她书法作品的价格在80年代初已经有市场了,而在当时她无任何的职位,只是一位普通的书法家。但周慧珺并没有因此停歇,更加勤奋的练习,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她的作品得到了市场的肯定,价格也越来越高。她的书艺有两大特点:一是用笔明快,二是章法奇妙。她的用笔如同风樯阵马,淋漓痛快,笔画爽洁、刚健,很有米芾“刷字”的味道。但微有不同的是,长画每每一波三折,具山谷意态。
是对书法艺术的亵渎
第三,由职位来决定书法作品的价格会引起思想上的的混乱,让一些书法爱好者不再认真学习书法,而是一味的想往上爬,不断为了提升职位,而获取利益。不难设想的,按照湖南书协的这份价格表,书法协会主席无需日常苦练,更不必认真练习,只需偶尔写几个字,便可安享一字3000元的高价;而底层会员,则无论如何刻苦,也无论其书法作品的质量如何进步,市场需求如何旺盛,也只能因为行政职务低人一级,而屈居低价位。如此书法作品定价,其中荒唐与不合理之处,实在是无须多言,称之为对书法艺术的亵渎,其实也并不为过。
价格应由市场决定
第四,书法价格不是由官方决定,而是由市场来决定的。比如,胡长清在江西南昌当官时,当地许多店铺的牌匾都是由其“亲书”。当然,这种题字从来不是“义务劳动”,“一字千金”便成了约定俗成的规定,更成为一些老板向其“文明行贿”的渠道。待到胡长清落马,南昌立即掀起铲“胡字”热潮,可见,曾经副省长的字是不被市场所认可的。至于湖南书法家协会出台“参考价”,则又是一桩“愿者上钩”的买卖。书法家协会有多少特权,我们不好妄言。事实上,正好比商品的价格由其本身的价值以及使用者的需求决定。书法尽管属文化的范畴,但既然要走向市场,遵循的其实也是同样的规律。书法作品的气势如何、神采怎样;用笔、用墨、结构、线条的质量如何;艺术造型与意趣的高下,是决定书法作品质量也即价值的标尺;而买家对于书法作品风格的主观判断,则是市场需求的所在。
第五,“官大字贵”不是“空穴来风”,而是官场潜规则的折射。比如,发奖金肯定是官大多拿,吃回扣肯定是官大多要。书协主席怎么说也是官,怎么就不能官大字贵呢?因此,因为官场如此,谁又能挡得住书法协会效仿呢?要不想让“官大字贵”,那就需要改改官场的潜规则,否则说了也白说。
古训有:莫因人废言。今有:因人废字。后人知之而不鉴之,不亦悲夫!
注:凡注明“中艺网”字样的视频、图片或文字均属于本网站专稿,如须转载图片请保留“中艺网”水印,转载文字内容请注明来源“中艺网”,否则本网站将依据《信息网络传播保护条例》维护网络知识产权!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