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观察

关于编辑出版《中国当代文博专家志》的通告

中艺网 发布时间: 2007-05-16
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我国文物博物馆事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成就,凝聚了一代又一代文物博物馆工作者的辛劳和智慧。其中一代又一代专家、学者的劳动创造,更是事业成功的重要因素。为了记录事业发展的光辉历程和文物博物馆工作者的创造成果,展示专家、学者的特殊贡献,促进人才信息交流,留存事业发展史料,经国家文物局批准,由中国文物学会主编,北京苑阁史志文献研究中心编辑出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家各部委、中央军委所属文博单位协助编、审的《中国当代文博专家志》编著出版工程已全面启动,现将其编辑出版计划通告如下:

一、书名

《中国当代文博专家志》

二、主旨

记录文物事业发展的光辉历程和全国文物博物馆工作者的创造成果,展示专家、学者的特殊贡献,促进人才信息交流,留存事业发展史料。

三、收录范围

文物博物馆事业各个学科、部门、行业,包括考古、古建筑、博物馆、文物管理、文物科技、文物鉴定、文物流通和文博人才培训等所有文物工作部门、单位。

四、收录对象

(一)从事文物博物馆工作并享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学者,已故者仅限于正高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著名专家学者;

(二)从事文物工作30年以上,对文物事业有特殊贡献,或自学成才,身怀绝技,而未获得专业技术职称的老文物工作者、老技艺师等;

(三)从事文物博物馆工作10年以上,曾获得国家、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或受到特别嘉奖的文博工作者;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收录人物名单及其材料文稿,请专家本人所在单位统一先寄送《中国当代文博专家志》编辑部按统一规格编审之后,再返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审核定稿;

(五)国家各部委、中央军委所属文博单位收录人物名单及其材料文稿由其所在单位统一核定后径寄《中国当代文博专家志》编辑部。

五、收录内容

(一)个人简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学历、职务、职称、工作单位和本人2寸免冠照片一张等自然情况;

(二)主要著述和专业成果,包括基本价值、研究方向、创造发明、创新成果;兼任领导职务者还应包括主要政绩与工作成果;

(三)附录通讯地址、邮编、电话等。

六、文字要求

每人每条不超过500字,原则上由本人撰稿,文责自负。已故者由其亲友或原所在单位撰写。内容务求真实准确,点评务必实事求是,力避渲染、虚夸。文稿以词典词条形式撰写,文字必须洗练、简明。

七、编审工作

组织全书编辑出版委员会,除邀请在京相关专家外,特邀各省、市、自治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家各部委、中央军委所属各文博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各1名作成员,并分别负责本省区、本单位的有关工作。此外,另邀请若干知名专家、老文物工作者作为顾问参与全书的编审、定稿工作。

八、文稿一律用16开白纸、规范简体汉字打印;专用名词务必规范;数字按新闻出版要求书写,年月日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同时请将电子文本发送至编委会电子信箱:51726512@163.com。

九、本书采用国际通用荷兰版精装,标准16开本印制。

十、为保证入选工作的严肃性、客观性、公正性,一律免收任何费用。

十一、应征稿件是否最终编入该书,将根据入选条件和稿件质量统一酌定。

十二、征稿截止时间

2007年6月30日

十三、编辑部

本书设立编辑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48号北京科技会展中心B座18F,邮编:100086。

联系人:朱晓萍 张秀峰 陈仕林

电 话:(010)51726512(传真)



分享到:
          推荐给好友 便于打印
注:凡注明“中艺网”字样的视频、图片或文字均属于本网站专稿,如须转载图片请保留“中艺网”水印,转载文字内容请注明来源“中艺网”,否则本网站将依据《信息网络传播保护条例》维护网络知识产权!
相关资讯:
现代名家作品推荐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专家顾问 | 艺术顾问 | 代理合作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 1998-2015 中艺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声明
电信与信息经营证: 粤B2-20060194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400-156-8187